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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不仅是“汝阳杜康”商标的唯一持有人,同时还拥有“杜康”商标的使用权,公司于2008年12月6日开始生产产品,生产的“源系列”、“康系列”和华礼、华宝中华杜康等产品均采用瓶盖内短信验证等五重防伪技术,标注“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”,不再出现“汝阳杜康(集团)总公司”标识,同时也不再标注“总厂专供”、“总厂专用”等字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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